一、安裝工程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有那些
副經理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。 一. 具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、政策、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條件、規程、規則等。制定本單位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,并檢查、督促落實執行。 二. 真正做到“五同時”。每月召開三次安全例會,分析安全生產情況,發展趨勢,對存在的問題,提出具體措施,認真落實,并付儲實施。 三. 在施工前,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好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,對重點工程、關鍵部位和采用新技術、新工藝以及本單位沒有做過的工程,都必須單獨編制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,按規定報批后方能施工。 四. 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經理部安全技術措施計劃,報經項目經理批準后,積極組織力量,按期完成。 五. 每旬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。重大事故隱患要進行重點檢查,認真做好檢查記錄,對查出的問題要定人、限時解決。對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,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時上報。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,要立即停止作業,撤出人員。
二、房地產企業的外包(重包)工程發生較大事故。房地產企業的總經理是法人,那么副總經理會不會被判刑?
你說的那個總經理是法定代表人,不是法人,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還有董事長等,如果沒有下達任何危險的指示,才造成事故,單單是因為工程本身原因造成事故,不會定罪量刑,如果反之,則三者會多少的負有民事刑事責任!
三、仲裁。 (1)呂某拒絕副經理劉某的命令有無法律依據? (2)中天建筑工程公司是否有權解除呂某勞動合同?為什么? (3)本案中,如果呂某因拒絕危險作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,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建筑工程公司?
1.呂某有權拒絕副經理的劉某的命令。根據《勞動法》,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的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,有權拒絕執行。
2.中天建筑無權解除。勞動者沒有過錯,用人單位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。
3.本案中呂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,需提前退知用人單位中天建筑公司,根據《勞動法》,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,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。呂某提出辭職申請,不能獲得勞動補償。因為勞動者單方面提出辭職申請,用人單位沒有賠償其經濟補償的義務。
四、本人在項目上做了項目副經理,還可以參加投標嗎
一般投標都要求所有配置的人員都是沒有在施項目的,如果你做項目副經理的那個項目沒有進行全員鎖定的話,你是可以參加其他項目的投標的,前提是不要出現你再其他在施項目中的記錄。
五、建筑行業的項目副經理工作忙不忙啊,具體都做什么呢?請搞工程的回答一下
建筑行業的項目副經理不是專業技術崗位,應該是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項目經理負責的被項目經理聘用的崗位,往往做一些項目經理安排的工作。基本上是上下受氣的角色,是個沒有什么實權的崗位,因為現實體制都是項目經理實行了承包,各個專業進行專業承包,看看,你能解決什么?
六、建筑工程投標中副經理要有建造師證嗎?
習慣上只要項目經理有建造師證就可以了。原因是因為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,對工程建設負有全面責任。
但是,有些單位派駐工程現場的副經理也是建造師,只能說:很好——但不是投標的必要條件。
所有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。
七、在施工單位中,法定代表人、單位主管負責人、單位技術負責人、項目經理、項目副經理承擔的質量責任是什么?
法定代表人,就是老板,什么都要負責任的。
法定代表人、主管負責人,負領導責任。
技術負責人、項目副經理,負連帶責任。
項目經理,負主要責任。
其中,主管負責人和項目副經理,要做好背黑鍋的心理準備。
八、企業的副總經理的職稱或職務是什么啊
這個沒有一個硬性規定的。副總經理是他的職位(或說崗位),一般是聘的。而職稱則是你職業生涯能力或工齡的體現,二者沒必然聯系。職稱一般在企業有助理工程師、工程師、高級工程師。所以說高級工程師他有可能不是副總經理,副總經理它也有可能連助理工程師都沒還評上。
九、施工企業負責項目的項目經理跟企業副總經理級別和權利哪個大
在組織構架上市副總經理大,也就是說在戰略層面的工作目標制定上市副總經理大。但是在具體實施工作中,項目經理的權利大。所以要看什么事,決策的事副總經理大,執行過程中的事項目經理大
十、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可以聘請項目副經理嗎
建造師(項目經理)負責制,工程施工過程中,安全、質量等所有責任都是建造師需要承擔的,你聘請再多個所謂副經理有啥用????
建筑法、建筑工程管理條例等法規,還是要多了解點。